中国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李义奇27日说,跨行通存通兑业务是一项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的增殖服务业务,各行之间收费标准的差异主要反映了定价策略的差异,是市场行为,其收费合规性不容置疑。
李义奇说,《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此类业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格。根据各商业银行反映,现行收费标准普遍低于业务成本。银行业协会对30多家银行基本结算业务成本的调研与测算结果也支撑这一结论。
他同时指出,目前跨行通存通兑业务用户不多。我国目前银行服务还主要依靠营业网点来实现,实行跨行通存通兑可能出现各行之间由于现有网点的不均衡而出现利益不兼容,竞争不公平,网点多、服务好的银行吃亏,网点少的银行占便宜。“这样的逆向激励,客观上会挫伤银行改进网点服务的积极性。长期下去,不利于银行为众多的中低收入客户提供较高质量的金融服务。”
据了解,国外跨行通存通兑主要通过专业化组织或银行间协议实现,由于银行之间网点设置的不均衡,跨行通存通兑造成的银行网点资源占用费用,通过银行之间协议和支付来完成。像我国这样由银行直接面对消费者的情况还比较少见。
有关人士认为,有关部门应充分考虑激励兼容问题,从公平竞争、保护银行提高金融服务积极性、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基础上,设计好相关制度安排,使好的制度真正发挥好的作用。